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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南地区石漠化现状及其成因与防治

论文作者:蔡荣华    论文来源:原创    论文栏目:地理论文    收藏本页

浅谈西南地区石漠化现状及其成因与防治

贵州省六枝特区煤机厂子校    蔡荣华   553402

摘  要:石漠化是生态环境恶化的顶级形态。我国西南地区石漠化总面积已达12.96万平方公里,潜在石漠化面积123.34万平方公里。石漠化的产生既有自然原因,如强烈的岩溶化过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因素;植被生长环境,又有人为原因,过度樵采;不和理的耕作方式;过度开垦;乱砍滥伐;乱放牧等。主要防治措施有:(1)提高认识,加强调研。(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3)科学论证,深入分析。(4)制定规划,开展专项治理。(5)强化科技,提高治理成效。(6)石漠化治理和群众利益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7)完善监测体系,实施动态监测。

关键词:岩溶区;石漠化;岩溶化;综合治理

0 引言

我国西南岩溶区的石漠化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与西北地区的荒漠化,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一起,被称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三大环境灾害,它作为一种特殊的脆弱环境已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提出“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黔桂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把石漠化治理提到了国家目标的高度”。在新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更是将石漠化地区的“保护优先,适度开发”作为西南地区的工作方针,推进石漠化地区的综合整治工程。然而,对石漠化的确切含义、特点和成因都还缺乏比较深入的研究,石漠化形成究竟是自然原因还是人为原因?石漠化究竟有那些危害?至今人们认识还不十分清楚,这对于石漠化的综合治理非常不利,本文拟以对石漠化的定义、分布及其成因、危害、治理措施入手进行初步的探讨,已加大人们对石漠化的认识,指导石漠化的综合治理。

1 石漠化的概念

石漠化[1](Rocky desertification)即石质荒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也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或称“石化”、“石山化”、“岩漠化”。以区域和岩性来界定可分为广义石漠化和狭义石漠化。

广义石漠化[2]是指以流水侵蚀作用为主的、包括多种地表物质组成的以类似荒漠化景观为标志的土地退化过程。有以下几种类型:(1)主要发生在闽、粤、湘、桂东南和赣南一带花岗岩风化壳、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在重力作用下,以崩岗方式发展形成的“白沙岗”和“红沙岗”荒漠化;(2)发生在赣、湘、鄂西及浙、桂、闽等省红壤和第四纪红色岩系地区的“红色荒漠化”;(3)主要发生在贵州高原和桂北地区丘陵的碳酸盐岩地区,因植被破坏,流水冲刷,形成的“石山荒漠化”;(4)主要发生在四川紫色砂页岩地区,因岩性构造疏松,地表侵蚀严重,形成基岩裸露的“石质坡地”;(5)发生在泥石流、滑坡等活动频繁的陡坡峡谷地区,形成以沙石堆积为主的“砾质荒漠化”;( 6 )发生在矿藏丰富地区,以采矿采石采砂为主形成的碎石覆盖地;(7)发生在河流下游的冲击平原以及中游的河谷平原的沙质阶地和沙质河漫滩,海成阶地或海成沙堤。可以认为,广义石漠化实际上包括了除风蚀荒漠化、盐渍荒漠化外大部分水蚀荒漠化的类型。由于地质条件、气候因素以及社会环境的差异,这些类型的石摸化有着不同的成因和形成过程本质上有一定的差异。

通常所称石漠化是指狭义石漠化,特指在南方(特别是滇、黔、桂)湿润地区碳酸盐岩(石灰岩、白云岩等)形成的喀斯特地貌上,由于植被破坏而引起水土流失导致的石质荒漠化。[3]

l        在实际运用中,将石漠化分为三级[4]:轻度石漠化(岩石裸露率30%-50%),中度石漠化(岩石裸露率50%-70%)和重度石漠化(岩石裸露率大于70%)。

石漠化土地现状

石漠化在我国贵州高原为中心的贵州、云南、广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和广东8个省(区、市)都有分布,并集中分布在贵州、云南和广西3省区。目前,石漠化总面积已有12.96万平方公里[5],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123.34万平方公里(见图1)。并且西南各省的石漠化总体上呈加剧趋势,每年以18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着,仅1987年~1998年,12年间就净增了2.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国22个普通县的国土面积,其发展速度是惊人的。

                          图1、西南岩溶石山地区石漠化现状图(九十年代末)

2.1  石漠化土地现状

2.1.1.石漠化土地面积。我国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贵州、云南、广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和广东八省区的451个县(市)中。截至2005年底,石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2.96万平方公里。

按省分布状况(见表1)。在这八省区中,贵州省石漠化面积达331.6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5.6%,其后依次为云南288.1万公顷、广西237.9万公顷、湖南147.9万公顷、湖北112.5万公顷、重庆92.6万公顷、四川77.5万公顷和广东8.1万公顷,分别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2.2%、18.4%、11.4%、8.7%、7.1%、6.0%和0.6%。

省区

贵州

云南

广西

湖南

湖北

重庆

四川

广东

面积(万公顷)

331.6

288.1

237.9

147.9

112.5

92.6

77.5

8.1

百分比%

25.6

22.2

18.4

11.4

8.7

7.1

6.0

0.6

表1.石漠化省区分布统计表

按流域分布状况(见表2)。石漠化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其中长江流域面积最大,为732.1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56.5%;珠江流域次之,为486.5万公顷,占37.5%;其他依次为红河流域52.3万公顷,占4.0%;怒江流域17.7万公顷,占1.4%;澜沧江流域7.6万公顷,占0.6%。

流域

长江流域

珠江流域

红河流域

怒江流域

澜沧江流域

面积(万公顷)

732.1

486.5

52.3

17.7

7.6

百分比%

56.5

37.5

4.0

1.4

0.6

表2.石漠化流域分布统计表

按程度分布。轻度石漠化356.4万公顷,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7.5%;中度石漠化591.8万顷,占45.7%;重度石漠化293.5万公顷,占22.6%;极重度石漠化54.5万公顷,占4.2%。

                                  图2.石漠化程度分布图

2.1.2.石漠化土地分布特征。

石漠化分布特征主要有:一是分布相对比较集中。以云贵高原为中心的81个县,国土面积仅占西南地区的27.1%,而石漠化面积却占石漠化总面积的53.4%。二是主要发生于坡度较大的坡面上。发生在16度以上坡面上的石漠化面积达1100万公顷,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84.9%。三是程度以轻度、中度为主。轻度、中度石漠化土地占石漠化总面积的73.2%。四是石漠化发生率与贫困状况密切相关。西南地区的平均石漠化发生率为28.7%,而县财政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18个县,石漠化发生率为40.7%,高出西南地区平均值12个百分点;在农民年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5个县,石漠化发生率高达52.8%,比西南地区平均值高出24.1%。

2.2  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

潜在石漠化土地是一种非石漠化土地,其岩性为碳酸盐岩类,基岩裸露度(或砾石含量)在30%以上,目前虽然尚有较好的植被覆盖或已经修为梯田,但如遇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干扰,极有可能变为石漠化土地。

据统计,西南地区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2.34万平方公里。

按省分布状况(见表3)。潜在石漠化土地在八省区都有分布,贵州省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298.4万公顷,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4.1%;其后依次为湖北236.5万公顷、广西186.7万公顷、云南172.6万公顷、湖南143.8万公顷、重庆85.8万公顷、四川73.7万公顷和广东省40.5万公顷,分别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9.1%、15.1%、13.9%、11.6%、6.9%、6.0%、3.3%。

省区

贵州

湖北

广西

云南

湖南

重庆

四川

广东

面积(万公顷)

298.4

236.5

186.7

172.6

143.8

85.8

73.7

40.5

百分比%

24.1

19.1

15.1

13.9

11.6

6.9

6.0

3.3

表3.潜在石漠化省区分布统计表

按流域分布状况(见表4)。主要分布在长江和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为835.3万公顷,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7.5%;其他依次为珠江流域355.4万公顷,占28.7%;红河流域21.0万公顷,占1.7%;怒江流域17.5万公顷,占1.4%;澜沧江流域8.6万公顷,占0.7%。

流域

长江流域

珠江流域

红河流域

怒江流域

澜沧江流域

面积(万公顷)

835.3

355.4

21.0

17.5

8.6

百分比%

67.5

28.7

1.7

1.4

0.7

表4.潜在石漠化流域分布统计表

3、石漠化成因

石漠化的产生与发展是自然因素与于人为因素叠加所致其具体内容如下:

3.1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是石漠化形成的基础条件[6]。岩溶地区丰富的碳酸盐岩具有易淋溶、成土慢的特点,是石漠化形成的物质基础。山高坡陡,气候温暖、雨水丰沛而集中,为石漠化形成提供了侵蚀动力和溶蚀条件。因自然因素形成的石漠化土地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6%。

3.1.1强烈的岩溶化过程

    强烈的岩溶化过程从两个方面促进石漠化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较快的溶蚀速度,不仅溶蚀母岩全部的可溶组分,也带走大部分不溶物质,降低碳酸盐造土能力;另一方面,强烈的岩溶化过程,有利于地下岩溶裂隙和管道发育,形成地表、地下双层结构[7],不利于表层水土的保持,加速了石漠化的形成和发展。

3.1.2地质条件

石漠化多分布于纯灰岩地区,这是因为纯灰岩中可溶性物质易于淋溶流失,只是一些不易溶解的物质成分残留下来形成残积土,然后风化演化为土壤[8]。有关资料表明,纯灰岩中酸不溶物质的总含量一般不超过5%,这意味着在强烈岩溶化过程中将有95%以上的物质溶解于水而被带走,而可以残留下来的部分经过风化搬运形成土壤的比例将会更低。另外,在目前的气候条件下形成1m厚的土壤将需要50万年左右的溶蚀时间,而石漠化地区因缺少土壤和植被,其岩溶作用要相对减弱,因此要形成1m厚的土壤所需的时间将会更长。

3.1.3地形、地貌因素

西南地区地貌以峰林为主,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岩石裸露,持水性差,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

3.1.4植被生长环境

    西南地区缺土、缺水和偏碱性的小环境对物种的选择性使那里的森林常具有旱生、石生和喜钙的特点,使物种多样性受到限制。

3.2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石漠化土地形成的主要原因。岩溶地区人口密度大,地区经济贫困,群众生态意识淡薄,各种不合理的土地资源开发活动频繁,导致土地石漠化。人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土地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74%,主要表现为:

3.2.1过度樵采。

岩溶地区经济欠发达,农村能源种类少,群众生活能源主要靠薪柴,特别是在一些缺煤少电、能源种类单一的地区,樵采是植被破坏的主要原因。据调查,西南地区的能源结构中,36%的县薪柴比重大于50%。

3.2.2不合理的耕作方式。

岩溶地区山多平地少,农业生产大多沿用传统的刀耕火种,陡坡耕种,广种薄收的方式。由于缺乏必要的水保措施和科学的耕种方式,充沛而集中的降水使得土壤易被冲蚀,导致土地石漠化。据调查,西南地区现有耕地中15度以上的坡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20%。

3.2.3过度开垦。

岩溶地区耕地少,为保证足够的耕地,解决温饱问题,当地群众往往通过毁林毁草开垦来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这些新开垦地,由于缺乏水保措施,土壤流失严重,最后导致植被消失,土被冲走,石头露出。

3.2.4乱砍滥伐

建国以来,西南岩溶地区先后出现几次大规模砍伐森林资源,导致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如大炼钢铁时期大规模的砍伐活动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的“以粮为纲”的政策等,使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由于地表失去保护,加速了石漠化发展。

3.2.5乱放牧

岩溶地区散养牲畜,不仅毁坏林草植被,且造成土壤易被冲蚀。据测算,一头山羊在一年内可以将10亩3年~5年生的石山植被吃光。

经过统计分析,人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土地中,过度樵采形成的占31.4%,不合理耕作形成的占21.2%,开垦形成的占15.1%,乱砍滥伐形成的占13.4%,过度放牧形成的占8.2%。另外,乱开矿和无序工程建设等也加剧了石漠化的扩展,占人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面积的10.7%。(见图3)

4.石漠化危害

我国西南珠江上游喀斯特地区的石漠化,与西北地区的沙漠化、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一起,被称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三大环境灾害。石漠化不仅给西南地区带来了生命财产的极大损失,还严重影响、制约着该区域内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直接威胁着该地区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

4.1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旱涝自然灾害频繁。

在石漠化地区,由于地表植被破坏,形成“地表水贵如油,地下水滚滚流”和“三天无雨地冒烟,一日大雨半月涝”的现象。在干旱时候,不仅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而且造成人畜的饮水用水的严重困难;而一旦出现强降雨,又会形成大面积内涝。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轮流使灾区人民的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生命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据统计,1999 年,黔、桂、滇三 省(区)的 200 多个县(市)因遭受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121 亿元[9];2000 年 6 月,贵州省有 49 个县(市)发生洪涝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有 548 万人受灾,破坏房屋 7.72 万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4.1 亿元。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4.2水土流失严重,严重危及长江、珠江流域各项水利工程设施各项效能的正常发挥。

石漠化中心区分布在黔、桂、滇 3 省(区)交界的高原地区,位于长江、珠江水系的分水岭地带,是水土流失最集中、最严重的地区。据测定,在今年即将开工建设的龙滩水电站的红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25% 以上,每立方米河水含泥沙量为 0.726 公斤,流域土壤年均侵蚀模数为每平方公里 1622 吨。持续不断的大量泥沙淤积,严重影响了电站的安全运行和寿命,并降低了泄洪能力,直接威胁到长江、珠江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

4.3可耕地面积减少,人地矛盾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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